关注丨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其实是新民促法落地的“无力感”
编辑整理丨张羽
2017年8月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同意建立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该制度由教育部牵头成立,由人力资源保障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在内的14个政府部门组成,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针对民办教育发展而成立的部际联席会议将发挥哪些职能?而此举的背后反映出民办教育哪种发展现状?为此,新学说记者采访了民办学校行业相关专家。
民办教育部际联席会议的建立——重协调、管现状
根据14日公布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在于:落实国家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办学秩序。各地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协作成为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核心。
此次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入席部门包含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未来,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成员单位。
在解读上述内容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所谓的“部际联席会议”。这是为了协商办理涉及国务院多个部门职责的事项,由国务院批准建立,各成员单位按照共同商定的工作制度,协调不同意见,以推动某项任务顺利落实的工作机制,是行政机构最高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
而此次民办教育部际联席会议的成立背后是行业对于多部门职责协调合作的需求,对于民办教育来说,无疑是在推行新民促法背景下的一种协调机制。
1. 对此次联席会议的建立,国际学校行业资深专家杨飞认为这是推进新民促法实施的一个方式。
『民办教育行业的发展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范围,新民促法的推行自然也需要土地、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的协调,只靠教育一个部门的推动,新法不能有效实施。而从国家到地方,各地政府也要进行如此的部门联动,可以说工作任务很重,新民促法的推行实施有一定难度。』
同样地,来自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吴冠雄律师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他认为『这种做法印证了新民促法实施的困难所在,把立法过程中没有解决的问题直接交给各省地方自行解决,不见得顺利,仍需要政府层面的管理协调。』
2.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联席会议的建立和入席部门则体现了中国民办教育事业“起步阶段”的特点。此次入席部门涵盖教育发展、税务、土地资源、工商等有关部门,职能上满足了民办教育、民办学校的基本建设和发展要素。可以说,这些部门的协调联动重点在于“基本保障”。
资深教育行业记者郑勇提出,此次入席部门没有提到工信部与科技部,反映出联席会议的建立主要在于对民办教育既有状况的管理、改善。
『民办教育涉及的范围非常宽泛,所以需要一个协同管理机制,联席会议的建立是一个管理“从严”信号。工信部、科技部此次没能入席,说明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还不涉及信息化、教育科技等方面。民办教育的管理暂时也不会涉及新兴科技的内容,更多强调了基础的办学保障。』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现状
民办教育发展迅速,是我国近年来教育事业发展的显著特征之一。
2012-2016年中国民办教育现状
数据来源: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7.10万所,招生1640.28万人次,在校生达4825.47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小学、初中)约1.1万所、非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高中)民办学校约15.7万所。除幼儿园外,民办教育在全国教育体系中均处于“小众”。
随着教育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民办教育的力量逐渐被大家所认可。2016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修改决定(新民促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此次“联席会议”的建议,被业内视为新法落地之际,更好地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支持性政策措施。事实上,为了落实民办教育,多省均已有所动作。
各省民促法细则进展概述
6月,新学说记者在汇集了网传为吉林、湖南、河北三省所发布《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后,做出如下整理与对比。
1.总体上强调了非营利学校的“单程票”性质,即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无法转为营利性民办学校。而选择为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可以转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2.相较于沿海省份民办学校市场的相对饱和,吉林、湖南、河北三省的民办学校依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从三省发布《意见》来看,都是以鼓励政府与资本合作模式(PPP)进行办学,同时提到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之间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等,相较于“外来引入品牌”,本土民办学校品牌、公办学校的衍生品牌将更加具备竞争力。
从法律政策到实施细则,新民促法的脚步越来越近,如何更好地推进新法实施,也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政府、行业的核心话题。此次联系会议的建立为新民促法的推行打造了基本的协调机制,而具体到各地方的落实,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成员名单
1.工作规则:
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联络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各项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开展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及时汇总各地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制定具体办法、开展民办教育管理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
工作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对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防微杜渐。
联合工作组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工作组,赴相关地区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2.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陈宝生 教育部部长
成 员:牛占华 中央编办副主任
王晓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 尧 教育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顾朝曦 民政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广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易 军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刘国强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工商总局副局长
王兆星 银监会副主席
宣昌能 证监会主席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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